“封杀”!不知何人发明了这样一个字眼,听起来就像回到了独裁的野蛮时代,就像无道的桀、纣在乱施暴政。一会儿,中央电视台“封杀”了刘德华;一会儿,中国足协“封杀”了中央电视台;一会儿,宁波广电“封杀”了湖南卫视。听起来一个个的封杀者就像某一个人的私生子,就像一个个蛮不讲理的愣头青,想如何便如何,似乎我们不是处在一个有着现代文明、讲着权力与法制的时代。
刘德华不过是一出了点名的艺人,只因不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某个节目,便风闻中央电视台要封之杀之,全然没有国家级电视台的一点气度。中央电视台的“足球之夜”栏目,不过根据一点调查,对中国足协及其某些领导提出了一点不中听的批评,于是中国足协的某些人便失了态,恼羞成怒的挥起了“封杀”大棒,逼着中央电视台道歉就范。前面还威风八面的中央电视台,转眼之间又成了软柿子。中国足协连如此一点批评都不肯虚心接受,又如何改进自己的工作呢?也难怪国奥队被7:2痛宰、国家队0:4惨败了。如此下去,中国足球发展的希望何在?
言归正传,宁波广电“封杀”了湖南卫视,换上了广西卫视,从而招来广泛的批评。从“封杀”一词的使用,到义愤填膺的批评似乎不难看出,这湖南卫视是不可以“封杀”的,倒是广西卫视可以封而杀之。难道同样是省级电视台,湖南卫视就是嫡生?而广西卫视就是庶出?据说是因为落地费的原故,宁波广电与湖南卫视没有达成协议,从而各奔了东西。一位网友问得好:宁波广电有本事向中央电视台多收落地费?我不禁要问一声:宁波广电为什么就不敢向中央电视台多收落地费?为什么宁波广电就不敢“封杀”中央电视台?是宁波广电不够牛气?还是市场存在着的不公平使然?这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事情吗?
事实上,自从有线电视由模拟转换成数字以来,用户的有线电视费翻了一番,但是并没有多看几个台。就连可以免费收看的各卫星电视节目也完全在地方广电的控制之下,地方广电想让你看什么台,你只能看什么,用户并没有选择的权力。本地的有线电视便是如此,今天转大连的,明天改成辽宁的;今天转河北的,明天改成北京的。其它电视台撤了,为什么就无人声讨,单单宁波广电撒下了湖南卫视,便掀起了如此波澜呢?我想全国受欢迎的地方电视台并非湖南一家吧!
还有这落地费的问题,宁波广电能与湖南卫视讨价还价,说明这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且是国家法规允许的。既然谈不来,为什么宁波广电就不能中止这一商业合作关系呢?有些观众会说,宁波广电“封杀”湖南卫视,会损害到电视用户的权力,难道说宁波广电不“封杀”湖南卫视,电视用户的权力就得到保障了吗?权力不是凭空瞎说的,所谓权力是需要一定的法规界定与维护的,什么样的法规说明地方广电必须尊重电视用户的收视意见呢?为什么我们可以看A台而不能看B台呢?通过这样的一件事,单纯的说宁波广电是地方保护,说宁波广电是娱乐自卑,我看未必使然。我们交着有线电视费,我们是用户,我们是顾客,但我们成不了上帝,这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我们不能只是空喊着权力,我们更需要对我们的权力进行界定与保护。没有这样的界定,没有法规的保护,我们能有什么样的权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