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弹部队》干过了《阿凡达》,评审委员们还是不太迷恋特效,不太迷恋票房,同样是表达人性的光辉,美国人的主流价值观还是倾向于《拆弹部队》,没有英雄只有普通人。美国陷入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泥潭已经很久了,民众的厌烦情绪很重,在人命比天高的美国,谁愿意将自己的儿子送去当美国大兵。《拆弹部队》从一个普通美国大兵的角度审视着战争,或多或少传达美国主流思想,我们是来拯救,不是来杀人。也基于这点,我们基本无望在电影院线看这部电影,肯定不会引进的。
从《拆弹部队》我忽然联想到了中国的拆迁,在过去的一年里关于拆迁的矛盾非常突出,有抱煤气瓶抵抗强拆的,有女业主燃烧瓶大战推土机的,特别是唐福珍事件,让我们触目惊心。当我们看见相关报道和图片几乎都是势单力薄的民众面对可称“武装要牙齿”的大规模强拆人员和大型拆迁设备,矛盾之尖锐可见一斑。
在另一方面,暴力一旦发生,局面就很难控制,在民间也有些强悍一点的民众,个别回合里扳倒拆迁人员也有发生,如发生的宿迁、本溪和龙门等地的血案。但是与人们因唐福珍的死而义愤填膺所不同的是,这些拆迁人员的死,在民间却被当成“喜讯”在传播。由此可见,民众对拆迁之怨恨。不夸张地说,征地拆迁已严重的影响社会稳定,是制造和产生不稳定因素的重要原因,已于中央“维稳”的精神严重背离。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施强拆的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维权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其中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由此可见,强拆,首先是拆迁人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被拆迁人的物权。
两个法律已经有了明显冲突,但是为何相关部门迟迟不作出说明或者修改,关键还是地方阻力太大,有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强制拆迁就有法可依,如同拿了尚方宝剑,怎么会轻易放下,你以为地方当局都吃斋念佛了吗。
现在国内不是“娱乐为王”吗,广电放这么好的题材不是浪费。“强烈建议”广电力邀大导演开拍中国版本的《拆弹部队》,名字叫做《拆房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