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北京的天尽显荒诞离奇。
我以前一直以为中国最荒诞离奇的行业领导机构是足协,现在我承认错怪他们了,这把交椅应该让给广电总局。
请看广电总局的最新通知:
本报讯(记者刘玮)昨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09年7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其中提到,近期个别申报的剧目在没有历史依据的前提下,随意编纂神话传奇故事、误读传统文化,对于这类题材,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对存在问题的剧目不予备案。
在广电总局公布的2009年7月电视剧拍摄备案公示中,古代题材的电视剧一共有14部,其中古代传奇题材9部,古代神话题材两部。广电总局表示,虽然近几个月全国报备剧目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但也发现一种不足取的创作苗头。个别申报备案的剧目,在毫无历史依据和文化因由的前提下,随意编纂神话传奇故事,尽显荒诞离奇,缺乏积极的思想意义,在误读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误导了广大观众尤其是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知。对上述题材和内容,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对存在问题的剧目不予备案。
我鄙视这个通知,并不代表我多么赞赏现在的电视剧,这之间没有关系。我几乎每天都从各级zf的公文里,发现他们连基本的语文和逻辑都没学好:
1、广电总局掌握着影视剧的杀生大权,因此他们发布的“通知”就相当于行业内的法律,至少具有法律的性质。常识告诉我们,法律一般只规定什么行为不可以做,而不会管做得好还是不好。比如你杀人即使失败(未遂)也犯法,但你做人多失败,也不犯法。所以广电总局可以颁布通知从今开始不许拍摄神话传奇故事题材的电视剧,所有这类题材都不批,即使不讲道理,从法律的角度,可能不合理,但是成立。但是不许“随意编纂神话传奇故事、误读传统文化。”“在毫无历史依据和文化因由的前提下,随意编纂神话传奇故事,尽显荒诞离奇,缺乏积极的思想意义,在误读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误导了广大观众尤其是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知。”这是什么意思呢?“通知”中说的这些现象其本质是电视剧创作的水平或艺术观点问题。这就像你买了一个产品,你可以因为它不合格去投诉,但你不可以因为觉得不够好而去投诉。而“通知”中的描述,都是在表明这样的电视剧不够好。这就像中国足协颁布通知:“球员在比赛中不许忽视和同伴的配合,单独过多盘带。”不是这句话不对,但这句话不该足协颁布通知说,而是应该教练说。同理,广电总局“通知”里的那些话应该属于制片人、编剧、导演等制片、创作人员坐下来探讨的内容。如果一年下来观众都反映中国电影艺术质量不高,广电总局难道要发一个“不许拍摄艺术质量不高的影视作品”的通知?
2、从语文上讲,广电总局“通知”的精神是神话传奇类故事题材的电视剧今后不能“随意编纂”、“尽显荒诞离奇”、“缺乏积极思想”、“误读文化传统”,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不是神话类的比如偶像剧、家庭伦理剧、犯罪剧等等就可以“随意编纂”、“尽显荒诞离奇”、“缺乏积极思想”、“误读文化传统”?不要说我咬文嚼字,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就是这样的,没有禁止的就可以做。这么说我倒是觉得这个“通知”本身才最最“尽显荒诞离奇”!那意思就是说除了神话、传奇不可以胡编,别得倒都可以胡编。
3、再来讨论下通知内容本身。什么叫神话、传奇?它们本身就是经过世世代代人不停编来编去编出来的,大家都知道,一个神话或者传奇,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都会有不同的版本。就算本来真有其人或真有其事,编到到最后也早就远离原型了,人们会把各个时期的寄托、价值观附着在上面,比如很多包公的故事。不然就叫历史或传记了。至于“荒诞离奇”那就更正常了,不“荒诞离奇”就不叫神话、传奇了!“缺乏积极的思想意义”,那是创作者水平问题,他只要没出现国家所不允许的意义,他拍得多臭自然由观众评论,甚至也是他的权利。“误读文化传统”,什么叫“误读”?有没有权威的“正读”?那你是不是先发行一版关于中国所有文化传统的“正读”?不然我们怎么知道我们的理解到底是不是“误读”呢?听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的角度、理解还都不一样呢!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神话、传奇还要回到只有一个标准答案的年代?你不“误读”,能保证看电视的观众就不“误读”?刚有录像厅的时候年轻观众蜂拥看那些性教育录像带,你觉得他们真的是想来接受性“教育”?你难道再给电视观众发一个“关于正确观看理解神话传奇类电视剧的通知”?不可以做的事情国家早就有法律规定了,比如色情、反动、歧视、侮辱诽谤他人等等,如果影视剧中出现这些问题,早就有很多法律可以管了。难道中国足协来一个“足球运动员不许强奸妇女”的规定?当然,他们说了,我们通知还有说编纂时不能“毫无历史依据和文化因由”,不能“随意”。这就更加是纯粹创作专业范畴的事了,有些神话本身就是以讹传讹来的,传奇之所以叫传奇就是有很多添油加醋的成分,这些东西是没有“法定官方版”的,而且仍然在不停的被再创作和“歪曲”中。。。。。。他编得不好,编得“没根据”“没因由”,编得“随意”,那是他水平问题,再说如果真不好,观众会不买他帐,投资方会不买他帐,他要吗以后就没机会再拍这样的“荒诞离奇”的片子,要吗自己进步,你“通知”干吗?
4、即使这个“通知”成立。怎么操作呢?我觉得审批部门的人都应该是“国学大师”级的,可惜“国学大师”好像刚刚死完了。为什么?中国的神话、传奇数量浩如烟海,其历史渊源、文化因由有几个人都能一眼看清?如果都去查啊资料搞清楚,一年能审几个?其实他们的工作应该是管“不可以有什么”,而不是“应该有什么”,前者是法律原则问题,后者是创作水平问题。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你有没有“根据”和“因由”就是由他们说了算,至于他们这么说有没有“根据”和“因由”就另当别论了。
5、广电总局是好心。他们觉得我们的生活已经够荒诞了。你怎么编也编不过生活。